
安徽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安庆市5家经营企业因违反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受到行政处罚,处罚信息如下表: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行政处罚当事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庆市监处罚〔2024〕72号
安庆市矮子食品厂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安庆市矮子食品厂
91340802MA2N180F1T
吴**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绿豆糕,360克/盒,生产日期2024-05-30,检验报告编号:ZQJY-2024-W0611242)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凭《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缴纳罚没款。
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9月2日
2
庆市监迎处罚〔2024〕104号
安庆金士源供应链有限公司经营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安庆金士源供应链有限公司
91340802MA8NAMPL81
王*
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且未尽进货查验义务(油炸类糕点南瓜饼,散装称重,检验报告编号:TWJS24052992)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凭《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缴纳罚没款。
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9月2日
3
庆市监迎处罚〔2024〕119号
安庆客莱斯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安庆客莱斯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91340802MA8NQ1TCXN
黄**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王守义十三香,生产日期:2022年2月12日,保质期:24个月)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责令改正,没收违法商品,并处罚款。
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凭《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缴纳罚没款。
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9月2日
执法检查时间:2024年8月1日
4
庆市监处罚〔2024〕70号
安庆市江岸一品香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
安庆市江岸一品香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915189B
江**
生产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魔芋紫薯芡实糕,无添加蔗糖,散装称重,生产日期:2024-03-21,检验报告编号:TWJS24053651)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凭《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缴纳罚没款。
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9月3日
5
庆市监处罚〔2024〕71号
安庆市华思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
安庆市华思美食品有限公司
988607N
赵**
生产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辣油椒酱,1.6kg/瓶,生产日期:2024-01-20,检验报告编号:AQ2024-S0066)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凭《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缴纳罚没款。
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9月3日
潇湘晨报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