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烘焙、秘制麻辣小龙虾、自制阿胶糕……继利用微信售卖服装、化妆品之后,自制食品悄然兴起。这些食品打着无添加、原料新鲜旗号,并配以令人垂涎欲滴的图片不断刷新着朋友圈,成为时下较为常见的“微经济”。那么,这种自制食品在网络上大张旗鼓的销售合法吗?如何保障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对此,本报记者进行了采访。
“互联网+私厨”
生意不错
“小主的阿胶糕熬好就出发,坚持吃我家的阿胶糕3个月,看看自己的气色一定有效果!愿各位小主美美的!”、“酥皮大泡芙出锅,口味有纯奶油和奶油黄桃,奶油均为进口动物奶油,两盒全城免费送。”……随着微信的普及,很多人的朋友圈里都会有人吆喝着兜售自己制作的各种食品,而配发的诱人图片吊足“吃货”的胃口。
微信似乎与各种晒相伴而生。有着做糕点经验的“80后”女孩小宁就是典型的“微信控”,平日喜欢将自己亲手制作的蛋糕在朋友圈里晒一晒。去年,一位网友表示愿意出钱购买她做的蛋糕。自小宁接下第一单生意后,便萌生了凭手艺从事“微商”的想法。于是,她坚持每天将自己制作的各种糕点发布到朋友圈里,并附以微信二维码招揽客源。十寸生日蛋糕350元;芒果、草莓班戟每块12元……如今,小宁制作的糕点有十余个品种,平均每月可收入几千块钱,“自己做的东西没有任何添加剂,安全健康。”
微信卖自制食品
应取得许可
朋友圈里卖自制食品日渐盛行,这种做法合法吗?赤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第六十二条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的,还应当审查其许可证。因此,微信朋友圈经营食品如果未经许可是不合法的。具体到我市来说,市民在朋友圈卖自制食品都不具备许可手续。
自制食品网售
监管无据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势头兴盛的个人微信兜售自制食品绝大多数是无证经营,那么,面对这种新兴的经营行为该如何监管?业内人士介绍,微信朋友圈是一个相对私密的个人空间,非公开的第三方网络平台。目前,还没有针对微信销售食品有效监管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并不能像监管实体店一样对私密空间的经营行为进行管理。另外,地方执法人员受制于网络技术、设备、专业人才等因素限制,很难找到相关证据。因此这类专卖食品的朋友圈“微店”暂时都还处于监管“真空”。不过,为规范网络食品经营行为,国家已经制定了相关备案管理方面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待此办法正式出台后,将设置从业门槛等相关措施来约束网络食品经营行为。
赤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微商”食品经营市场尚未受到严格规范和监管,消费者选择“微商”消费要谨慎,如果发现有人在朋友圈销售假冒伪劣食品或有其他违法行为,要收集好有关证据并及时拨打12331电话举报。另外,网友们不要轻信未认证登记的“微商”,应到正规授权网店或实体店面购买食品,以免上当受骗。
(本报记者周建军)